黨總支委員會議事規則
總支議事決策應當堅持“集體領導、民主集中、個別醞釀、會議決定”的原則,重大決策應當充分協商,實行科學決策、民主決策、依法決策。
一、決定重大問題,在進行集體研究決策前,要先將相關情況在內部進行通報,避免準備不充分、倉促議事的現象。
二、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必須由會議決策。非不可抗因素,總支成員必須全部參加會議。討論時,實行總支書記末位發言;表決時,同意人數必須達到到會人數的2/3才算通過??傊瘑T會由黨政辦人員如實記錄,并按照規定存檔備查。符合黨務公開的內容,要及時在相應范圍內予以公開。
三、總支決策一經作出,應當堅決執行。成員對總支決策有不同意見的,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級黨組織反映,但在總支決策改變前應當堅決執行??傊斀⒂行У亩讲楹头答仚C制,確??傊Q策落實。
四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??傊Q策形成后,明確每個領導成員所負的責任,做到“事事有人管、人人有專責”,在其職權范圍內迅速處理,遇事敢于負責,協調各個方面抓好落實。
本次修訂的《黨總支委員會議事規則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,與原《議事規則》有不一致的,以此為準。
2018年6月25日